合疗医保

居保患者住院须知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09-08-28 11:13:42 阅读:419

 

1 、持居民医保卡、身份证、诊断证明、参保患者住院证明到医保科进行审核登记办理住院挂帐手续。

2 、参保居民预交一定的起付标准金及自付比例押金( 1500.00 )。

3 、出院时,出院当日在医保科进行登记,次日结算手续。按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结帐。

4 、住院起付标准金:二级医院 200.00 ,成人报销比例为 60% ,儿童报销比例为 65%. 年度最高报销支付限额,成人 30000.00 ;儿童 60000.00.

5 、急诊、生育、意外及大病(白血病、肾衰透析、各种癌症放、化疗、脏器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)住院治疗时全额垫付,出院后在社保局报销。

 

您在住院过程中如需帮助请与 0913-7208330联系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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