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0-04-26 11:12:19 阅读:1759

    一、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,供应渠道严格执行:县疾控中心—接种门诊(接种点)。健全疫苗保管制度,建立疫苗出入库台帐,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,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、数量、生产厂名、批号、失效期、进出数量、结余数量、领取人、备注等。
二、疫苗的运输、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。按照疫苗的品种、批号分类整齐存放,包装标志明显,疫苗纸箱(盒)之间、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。按照“先短效期、后长效期”和 “先入库,先出库”的原则,分发使用疫苗。
三、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,建立冷链设备台帐,记录设备的品名、型号、到货时间、数量;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,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。应及时做好过期疫苗报损手续。
四、冷链设备设有专人管理,做好温度记录、定期保养。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,经常擦拭保洁,每日2次(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)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;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,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。
五、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、通风、避免阳光直射、远离热源的地方,后部要留有空间,底部要垫搁架,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。
六、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,存放疫苗的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、过期疫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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