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0-04-26 10:17:48 阅读:725

    一、核对受种者姓名、出生年月日,以及既往接种记录,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。若发现有误,应及时更改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    二、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,以及既往疾病史、过敏反应史、接种反应史等。经询问健康无疾患,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,确定可否接种。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,并做好记录。
    三、执行“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”制度,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,预防何种疾病,接种后的正常反应,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。体检与告知后,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。
    四、做好免疫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,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、接种者的签名。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、批号和有效期等。
    五、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,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。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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