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日期:2011-06-23 08:54:13 阅读:1084
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确定省级第一批“治未病”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 陕中医药函【2011】1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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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-06-21 信息来源: 中医局医疗科研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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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卫生局、各有关单位: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特色优势,进一步推动我省“治未病”预防保健服务工作,在全省初步形成中医特色明显、技术适宜、形式多样、服务规范的“治未病”预防保健服务体系,根据各设区市开展“治未病”工作的情况,经研究,确定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
17家单位为省级第一批“治未病”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(名单见附件)。
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 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国中医药发〔 2009〕 20号)和《“治未病”健康工程实施方案( 2008-2010)》的有关要求,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,认真做好试点工作。 我局将根据各试点单位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抽查,未达到要求和试点单位标准的将取消试点单位资格,对特色突出,成效显著的单位,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,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。 附件:省级
第一批“治未病”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
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安康市中医医院 榆林市中医医院 商洛市中医医院 延安市中医医院 铜川市中医医院 渭南市中医医院 户县中医医院 高陵县中医医院 陈仓区中医医院 麟游县中医医院 三原县中医医院 蒲城县中医医院 石泉县中医医院 富县中医医院 西安市碑林区汪宗江诊所
二〇 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|